1、做好宣传、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法律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耕地。
3、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下达停建。
4、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和重点工程的测量定界,附着物普查、统计,公告(通告)的张贴、听证、送达,拆迁等工作,督促当地政府确保补偿款足额发放到位(土地部门牵头的重点工程)。
5、对涉土信访及不稳定因素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调查,对信访案件及时上报并进行前期核实。
6、做好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受理、踏看和初审。
7、做好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所有权变更登记和权属争议的调处。
8、完善规范国土资源所建设,争创群众满意基层乡所。
9、配合局机关做好 “6.25”土地日及其它重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