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秘、保密、政务信息、舆情、文书档案、督办查办、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党组织建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和辖区各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和学习培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统战、人才、工会、妇联、关工委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三、人事科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区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推荐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和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四、宣传外事科(团委)职责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通讯报道工作;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管理制度;统筹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外事工作和文化产业工作;负责开展地区间学术交流及合作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共青团开展工作。
五、财务科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负责编制局本级预决算,指导、审核局属学校(单位)编制预决算;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六、教育科职责
管理全区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全区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责
管理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承办学校体育赛事活动,加强学校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负责教育系统组团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性体育比赛和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交流活动;负责辖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八、发展计划法规科职责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教育事业中长期计划和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所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编制区级教育事业年度计划及分配下达招生计划;负责区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和学校校舍修缮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九、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职责
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负责教育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教育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负责科技教育、创新教育工作;构建“互联网+教育”条件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指导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工作等;负责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信息化建设。
十、行政审批服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职责
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业务科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指导校外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十一、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事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惩戒、审计和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招生考试有关违规违纪处罚;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承担金水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辖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线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示范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创建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辖区校外教育培训存在问题。
金水区教育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28号,联系方式:0371—60116618 邮编:4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