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标准规范;负责区级执法事项和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涉及集体土地、林业开发利用的违法违规案件;落实上级督察机构工作部署,配合上级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土地供应后建设项目用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