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战备值班、信访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并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拆除、迁移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审批和报废人防工程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早期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城市人防工程平战转化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事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维护、技术管理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城市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管理及日常事务;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查处人防违法案件;负责对本机关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统筹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拟订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承担区人防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行动,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
(四)国防动员科。检查监督国防动员相关任务落实,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对外合作学术交流;协调组织推进国防动员领域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建议;协同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