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
(二)协助做好全区林业管理,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三)做好自然保护区、黄河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支持辅助和技术性、事务性等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推广、宣传、科学普及和教育工作。
(五)协助做好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采、毁坏林地、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从事违规违法人类活动、非法捕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案件查处。
(六)协调推进林长制有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承担全区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水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