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中队、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宋 培同志任人事劳动保障科科长;
张 伟同志任环卫中队中队长;
张慧琴同志任四室一庭协调办主任;
杨瑞红同志任四室一庭协调办副主任;
赵松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韦辰飞同志任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冯宇萌同志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志国同志任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张成忠同志任一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尚 熠同志任二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张 彬同志任十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刘克源同志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免去:
朱丽琴同志人事劳动保障科科长职务;
张慧琴同志服务大厅主任职务;
杨瑞红同志特勤中队负责人职务;
张 伟同志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宋 培同志十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赵松亮同志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韦辰飞同志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冯宇萌同志夜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
中共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