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7-00006
  • 金水区财政局
  • 综合,财政
  • 2017-03-31
  • 2017-03-31
2017年预算报告辅助材料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185.12亿元

根据《财政部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要求的口径,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项目,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埴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

在当地中央金库缴纳的关税,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消费品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出口消费品退消费税,属于中央的铁路运输、国有邮政、银行、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均不作为地方财政总收入的组成部分。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5.12亿元,增长5.54%。其中:上缴中央级82.14亿元,增长5.63%;上缴省级6.16亿元,下降10.06%;上缴市级44.29亿元,增长9.7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3亿元,增长4.16%。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325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纳入地方公共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各种税收、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3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6%,同口径增长4.16%。

关于2016年营改增改革及对我区财政收支影响情况的说明:2016年4月29日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2016年5月1日以前,原增值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分别分享75%:25%,原改征增值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已于2013、2014年实行营改增)及营业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2016年5月1日后,以上收入全部由中央与地方分别分享50%:50%。按照郑州市财政体制规定,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级收入实行市区五五共享。由此,对我区分成比例影响如下:

项目

原区级分成比例新区级分成比例
原增值税12.5%25%
原改征增值税50%25%
原营业税
50%25%

影响收入基数及2016年预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5-12月区级收入折算新口径区级收入较原口径增减按4%增长影响2016年预算
原增值税157433148615743
原改征增值税2610613053-13053
原营业税
9900649503-49503
合计14085594042-46813-48686

根据以上情况,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由年初的573186万元调减48686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524500万元,同口径增速为4%,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由于2016年1—4月收入依然按营改增改革前的分成比例来划分,因此安排2017年收入预算时还要对2016年收入基数进行同口径调整,将在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中进行说明。

3.税收收入完成479679万元

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2016年缴入区级税收收入完成479679万元,下降1.4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31%。

◆增值税完成129212万元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即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从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前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此前的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此前每次(日)销售额为200元,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从2013年8月1日起,全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2014年10月1日起,将月销售额2万元—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实行营改增。2016年全区增值税完成129212万元,增长19.25%。

◆营业税完成58246万元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2016年全区营业税完成58246万元,增长18.32%,营业税收入全部是2016年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试点改革以前产生的税收。

◆企业所得税完成75577万元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统一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平了内外资企业税负,降低了内资企业税收负担。同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全区完成企业所得税75577万元,增长7.93%。

◆个人所得税完成26897万元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从2012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2016年全区个人所得税完成26897万元,增长15.19%。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487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随“三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6年全区完成城市维护建设税40487万元,增长3.51%。

◆房产税完成30936万元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2016年全区完成房产税30936万元,下降14.73%。

◆印花税完成16303万元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2016年全区完成印花税16303万元,下降8.1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781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并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其中。2016年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781万元,下降18.68%。

◆土地增值税完成89019万元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大小分别按30%、40%、50%、60%的税率征收。2016年全区土地增值税完成89019万元,下降29.87%。

◆耕地占用税完成1216万元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我市市区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为38元。2016年全区完成耕地占用税1216万元,增长10.14%。

◆资源税完成1万元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其开采或生产上述应税产品的数量或价格征收的一种税。2016年全区资源税收入1万元。

4.非税收入完成45646万元

2016年全区非税收入完成45646万元,增长157.31%。收入项目分别是专项收入34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622万元,罚没收入38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6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2481万元。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在年初安排支出预算基础上,加上新增上级追加支出指标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07254万元,实际支出5009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5%,同口径(以下同)增长6.98%。

——按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划分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99万元。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具体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和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8.61%。

◆公共安全支出13535万元。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1.1%。

◆教育支出90590万元。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特殊教育、干部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完成预算的93.81%,增长19.5%。

◆科学技术支出10039万元。

反映政府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6.2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99万元。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2.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45万元。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其他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4.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952万元。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支出、卫生监督支出、妇幼保健支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卫生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3.38%。

◆节能环保支出5076万元。

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61%。

◆城乡社区支出187753万元。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下降2.74%。

◆农林水支出5901万元。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增长8.73%。

◆交通运输支出1670万元。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运输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路运输支出、公路养护、成品油价格补贴、邮政业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0.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5万元。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5.0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0万元。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8万元。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地震事务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0%。

◆住房保障支出11474万元。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1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8万元。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粮油储备等。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2%。

◆国防支出90万元。为人防工程建设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2389万元。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111万元。为粮食风险金还款等支出。

2016年金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调整预算数累计完成为预算数%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4500525325100.16%4.16%
税收收入50766447967994.49%-1.42%
增值税107994129212119.65%19.25%
营业税5800158246100.42%18.32%
企业所得税7212375577104.79%7.93%
个人所得税2451826897109.70%15.19%
资源税11100.0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410704048798.58%3.51%
房产税370033093683.60%-14.73%
印花税186321630387.50%-8.13%
城镇土地使用税153571178176.71%-18.68%
土地增值税1320048901967.44%-29.87%
耕地占用税9611216126.53%10.14%
车船税
4

非税收入16836
271.12%157.31%
专项收入3600
94.50%-1.7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13621622194.16%96.56%
罚没收入7003874553.4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267
1407.7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140012481891.50%1163.26%

2016年金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调整预算数累计完成为预算数%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25450091498.75%6.98%
一般公共服务6909969099100.00%8.61%
国防9090100.00%
公共安全1353513535100.00%11.10%
教育965709059093.81%19.50%
科学技术1003910039100.00%6.26%
文化体育与传媒37993799100.00%22.76%
社会保障和就业4644546445100.00%14.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795237952100.00%13.38%
节能环保50765076100.00%7.61%
城乡社区支出187753187753100.00%-2.74%
农林水支出59015901100.00%8.73%
交通运输16701670100.00%0.7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511255100.00%25.0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01620100.00%0.00%
金融支出3600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81228100.00%0.00%
住房保障支出1147411474100.00%7.1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8888100.00%1.72%
债务付息支出23892389100.00%
其他支出111111100.00%

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根据国发(2015)35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这五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为零。全区基金预算支出477778万元,主要是市财政下达的土地出让金。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整体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郑州市限购限贷政策影响,预期我区商品房销售量难有明显增长。另外,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试点改革,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显现。综合以上因素,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21862万元,同口径增长4%(受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改革并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影响,计算2016年同口径收入基数时,需对2016年1—4月收入进行同口径调整,2016年1—4月份原国内增值税收入9329万元,调整后同口径基数为18658万元,增加了9329万元;原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65728万元,调整后同口径基数为32864万元,减少了32864万元;同口径调整共需减少收入23535万元,由此2016年同口径收入基数是在2016年实际完成数525325万元的基础上减去23535万元为501790万元)。

1.税收收入预算为493362万元,增长8.16%。其中:增值税178676万元,增长9%(2016年增值税收入129212万元,营业税收入58246万元,合计187458万元,同口径收入基数是187458万元减去23535万元为163923万元);企业所得税81623万元,增长8%;个人所得税29318万元,增长9%;城市维护建设税44131万元,增长9%;房产税32173万元,增长4%;印花税16955万元,增长4%;城镇土地使用税12252万元,增长4%;土地增值税97031万元,增长9%;耕地占用税1202万元;资源税1万元。

2.非税收入预算为28500万元,下降37.56%。其中:专项收入35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500万元,罚没收入1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7年全区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为441887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资金309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上年结转6340万元,上年结余2567万元),同口径(以下同)增长1.5%(2017年全区预算净财力401000万元与2016年全区净财力395000万元比较)。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39万元,增长9.61%。其中:人员经费40757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9420万元,专项经费2556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5502万元,增长14.53%。其中:人员经费5950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1456万元,专项经费8096万元。

3.教育支出95123万元,增长19.15%。其中:人员经费46128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454万元,专项经费4154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8327万元,增长15.97%。其中:人员经费1132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0万元,专项经费712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9万元,增长16.51%。其中:人员经费1103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69万元,专项经费163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76万元,增长17.83%。其中:人员经费18699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222万元,专项经费20455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77万元,增长4.93%。其中:人员经费10260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271万元,专项经费2254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2572万元,增长12.02%。其中:人员经费719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53万元,专项经费180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27419万元,下降27.67%。其中:人员经费11551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796万元,专项经费11507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5009万元,增长19.4%。其中:人员经费1147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82万元,专项经费378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314万元,增长10.79%。其中:人员经费661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36万元,专项经费61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31万元,增长9.96%。其中:人员经费1661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109万元,专项经费4061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万元。全部为专项经费。

14.金融支出360万元。全部为专项经费。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42万元,增长9.28%。其中:人员经费1081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89万元,专项经费172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1708万元,增长2.04%。其中:人员经费6929万元,专项经费4779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3万元,增长10.7%。其中:人员经费205万元,办公及日常运转16万元,专项经费762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2390万元。

19.其他支出834万元,为援疆支出。

20.预备费12000万元。

2017年金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项目名称预算安排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18624.00%
税收收入4933628.16%
增值税1786769.00%
营业税0
企业所得税816238.00%
个人所得税293189.00%
资源税1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441319.00%
房产税321734.00%
印花税169554.00%
城镇土地使用税122524.00%
土地增值税970319.00%
耕地占用税1202-1.15%
专项收入35002.8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500-5.19%
罚没收入1500-61.2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3000-75.96%

2017年金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项目名称预算安排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8871.50%
一般公共服务757399.61%
国防0
公共安全1550214.53%
教育9512319.15%
科学技术832715.97%
文化体育与传媒280916.51%
社会保障和就业3937617.8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30774.93%
节能环保257212.02%
城乡社区支出127419-27.67%
农林水支出500919.40%
交通运输131410.7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319.9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0.00%
金融支出36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429.28%
住房保障支出117082.0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310.70%
预备费12000
债务付息支出2390
其他支出834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体制等有关规定,目前我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因此2017年全区基金收入预算不再安排。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137803万元(分别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919万元,上年结转136884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支出。

宏观经济政策及名词解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6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要在增强汇率弹性的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2017年将加大力度吸引外资,外资企业可以在发展实体经济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国将努力建立一个法制基础之上的商业环境。会议指出,计划明年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金融风险有所积聚。中国经济问题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循环不畅。中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维持在合理区间。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要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降低企业税负,坚持扩大改革开放,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序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要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要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中央要求继续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会议要求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向开放。中央要求支持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要求支持企业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中央要求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2016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会议指出,明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会议提出,“要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出台新的减税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明年还将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在支出方面,要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开支需要。在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方面,明年财政将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同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对于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会议表示,要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及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改革方案,提高改革精准化水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措施落实。会议表示,明年将加快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减少项目审批数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要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一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方面,将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起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会议还强调,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是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口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文体、社保、医疗、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交通、城乡社区九项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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