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7-00183
  • 金水区财政局
  • 综合,决算
  • 2017-08-31
  • 2017-08-31
金水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我区2016年度财政决算公开数据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机构基本情况

2016年度决算公开单位共153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8家(含办事处17家)。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单位为辖区内中小学45,他们通过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部门决算。

二、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5.12亿元,增长5.54%。其中:上缴中央级82.14亿元,增长5.63%;上缴省级6.16亿元,下降10.06%;上缴市级44.29亿元,增长9.7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3亿元,增长4.16%。

(二)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7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31.44万元,项目支出280739.53万元。

从支出经济分类情况分析,2016年度区本级的工资福利支出104665.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636.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21.77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共支出1239.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9.1万元;公务接待费53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61.4万元。

三、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在年初安排支出预算基础上,加上新增上级追加支出指标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07254万元,实际支出5009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5%,同口径增长6.98%。上级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已及时、全额拨付到位。

四、举借债务情况

2015年,我区收到郑州市下达的第一批地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70550万元,用于偿还金水区非税征收管理局信托资金47000万元,15年置换债券剩余23550万元(已于2016年1月拨出用于偿还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信托资金)。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置换债券: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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