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6-00138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4-05
  • 2016-04-05
  • 2016-04-05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金水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贯彻执行全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污染防治科、行政服务科、生态辐射科,下设二级机构郑州市金水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环境保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金水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4.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工作。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化学品和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闲置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承担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组织落实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核定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承担全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8.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的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组织制定实施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金水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人、实有6人,事业编制58人、实有56人,离退休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 6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1万元,2016年罚没收入预算数为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支出608.03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1.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8.3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2万元。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40 万元,主要项目是:

(1)六.五环境宣传经费10万元

(2)辐射应急能力建设经费3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8万元,与15年预算相比降低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未安排预算,公务招待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五、金水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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