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4X/2016-00271
  • 金水区民政局
  • 预算
  •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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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金水区民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3、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政策;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

4、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和纠纷;落实双拥政策、法规。

5、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政策;落实军休干部、军工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6、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7、执行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保障全区贫困居民基本生活。

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政权建设,承办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和调整。

10、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承办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组织实施区划调整。

12、负责勘定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区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维护和管理行政区域界桩。

13、负责管理辖区道路、小区、建筑物命名更名,检查和监督本区标准地名及建筑物名称的使用,清理不规范名称。

14、扶持和发展福利事业,负责区级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15、指导福利企业发展生产,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各种政策。

16、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法规,指导全区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管理。

17、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加强老龄工作的宏观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

18、协调开展全区慈善工作,举办各种慈善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推动全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19、建立健全全区社会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并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0、做好社会工作宣传、教育、督导等工作。

21、负责全区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工作。

22、负责全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

23、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

24、开展对全区60岁以上三无老人、子女与老人不在一个城市的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社区托老站开展日间托老工作。

25、负责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审批工作。

26、负责全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经济状况资料收集审核工作。

2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12个科室,分别为:

     1、办公室

负责本局目标管理、公文起草、印鉴管理、对外接待、档案管理、工资管理、局机关后勤、局机关考勤、计划生育、人大政协提案的答复、局属老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等,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社会科

负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负责各项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负责全区的慈善捐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负责区级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各种政策;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与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服务。

3、优抚科

负责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和纠纷;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退伍安置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政策;落实军休干部、军工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做好涉军稳定协调工作。 

4、社区建设科

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制定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社区居务公开、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基层政权科

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社工科

负责金水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社会工作的调研、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普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及其相关项目岗位的督导指导;协调“金水区社工协会”、“金水区社区志愿者协会”,做好“金阳光”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7、婚姻登记处

负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审核婚检费用,宣传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撤销受胁迫婚姻。

8、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

9、区划地名科

承办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组织实施区划调整;负责管理辖区道路、小区、建筑物命名更名,检查和监督本区标准地名及建筑物名称的使用,清理不规范名称。

10、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60岁以上符合政策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负责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托老站的建设、运营;负责“金百合”邻里活动的组织实施。

11、老龄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维护辖区老年人权益。

12、行政服务科(法制科)

监督、检查全区民政政策、法规贯彻实施,负责普法教育和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婚姻登记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区地名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违法行为,兼管局行政审批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64个,其中行政编制 13人、 事业编制 51人;在职职工 64人,离退休 1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 1235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354.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 12354.5 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48.8  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47.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58.3 万元。

(四)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自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三公经费比往年对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具体如下:

     1)、公务车辆情况:2016年预计公务车辆费用为0

     2)、因公出国(境)情况:2016年预计公务车辆费用为0

     3)、公务接待情况:2016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费用缩减至1.1万元。

 

四、金水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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