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58612/2017-00006
  •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机构设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与区爱卫办(区创建办)合署办公,履行城市管理大督查职能。2010年12月,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不再与区爱卫办(区创建办)合并。分编后,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全供单位,领导职数1正3副,人员编制50人。根据工作需要,现设有五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网络派遣科、城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督查三科。

2、主要职能: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从2007年6月份启动的, 2007年11月份开始试运行,2008年下半年按照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统一要求正式开始运转。目前,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数据采集区域覆盖城区面积70平方公里,17个街道办事处。郑州市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将我区上述区域划分为180个责任网格,并派出300余名信息采集员每天不少于3次对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地、房屋土地及其他六大类城市部件和市容环境、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综合管理五大类城市事件进行采集、上报、复核。同时,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坚持24小时接收市、区两级数字城管服务热线反映的市民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问题处理、反馈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0个,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67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75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675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8.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37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07.3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2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9.1万元,较上年减少2.7%。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100万元,增长65%,主要是因为指挥中心成立10年,各项设备老化,新增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等。主要项目是:设备维护(修)费1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10万元,设备升级费15万元,设备购置费10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升级改造费5万元,业务培训费15万元,服装经费10万元,宣传制作费15万元,代整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费1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8.1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2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电脑预算1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