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金水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金水区司法局是区政府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单位,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律师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作用。内设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宣教科、基层科、法务科、公证处、律管科、治区办、法律援助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司法局人员编制76个,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65人,退休人员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收入1769.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的增加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69.2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3.6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工资预算56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9.7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增加80万(包括应支付招聘18名社区矫正社工工资68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增加3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8.1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为零,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1万元,公车采购费为零。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计划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87万元,司法所修缮装饰38万元,政法装备20万元,社区矫正安防系统29万元。
附件:金水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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