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文化馆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机构设置:设有办公室、非遗办、文艺部、录音棚、展厅、书画室、器乐室
主要职责:负责繁荣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器乐、声乐、舞蹈培训,文艺创作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人员机构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1个,其中行政编制0人、 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318.3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8.3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318.3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2.1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6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47.7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9.1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1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1万元,下降3.4%,主要是因为取暖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13.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70万元,增长133.3%,主要是因为增加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40万元。主要项目是: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50.0万元,“送文化进基层”文化演出活动经费10.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0.3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金水区文化馆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