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5795450/2017-00021
  • 金水区文化旅游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培育发展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

(三)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五)开办各种类型培训班,辅导并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

(六)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文化艺术网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七)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的保护和申报、管理工作。

(八)管理辖区内的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软件市场、印刷市场、娱乐市场经营活动及其它文化经营活动。

(九)审核登记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经营项目。

(十)对辖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稽查、登记,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一)组织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我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五)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动态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十六)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经营活动。

(十七)负责各类文献外借、内阅、检索、视听服务,实行业务和管理工作现代化、网络化、数字化,开展文献信息内外交流,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十八)按时完成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金水区文化旅游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负责文秘、档案、印鉴管理、车辆管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计划生育、信息、后勤保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做好调研、宣传、创建、工青妇、老干部、纪检监察、行风评议、党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市场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国家、省、市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依法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作好查处案件的复查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旅游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及旅游产品的调查、统计、宣传、推介工作;引导辖区旅游企业发展,做好旅游市场的服务工作;负责我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文化科

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依法对全市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督;负责做好辖区内娱乐场所、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品市场的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群众文化、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艺术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物的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的保护和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文化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相关工作。

(四)新闻出版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查处违规出版活动和违规出版的报纸、期刊、内部资料;组织、协调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图书、报刊、电子等出版物零售、租赁经营资格审核、申报、发证和发行工作;其他印刷品印制企业、复印打印单位或个人的变更及设立的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个,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职工5人,离退休0人。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金水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6人;在职职工44人,离退休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591.0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4.4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1591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8.0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39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14.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5.5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5.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0万元,下降2.5%,主要是因为取暖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4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调整增加0.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为986.5万元,增长55.4%,主要是因为增加上级专项资金。主要项目是:

1、机关办公房屋租赁费19.5万元

2、街舞大赛项目经费300.0万元

3、区级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房屋租金及运行经费111.6万元

4、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评估经费17.0万元

5、2016年度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8万元

6、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20.0万元

7、2015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34.4万元

8、郑州市第十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奖励资金0.8万元

9、2015年旅游包机奖励—郑财预[2016]707号102.0万元

10、2016年度旅游标准化示范奖励资金—郑财预[2016]708号20.0万元

11、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62.5万元

12、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省级)8.5万元

1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6.2万元

14、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91.0万元

15、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

16、举报奖及“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经费20.0万元

17、民间文化活动经费15.0万元

18、文物保护工作经费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10.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金水区文化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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