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15/2017-00016
  • 金水区城乡建设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4个科室,下设办公室、法制科、建设工程科、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和3个二级机构,建筑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监察大队。

各业务科室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 负责局内部日常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等

法制科:负责法制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建设工程科 :协调市管市政道路的立项申报、拆迁、补偿工作;包括道路红线内的土地征用、地上附属物的调查核算、补偿款兑付、拆迁和验收移交等工作,确保施工环境良好;协调区发展和改革统计局做好区管道路立项工作; 协调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设领域工程款清欠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散装水泥工作; 协助市建委做好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禁粘禁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站 :按照委托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委托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站 :按照委托权限,对委托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

建设监察大队 :按照委托权限,对委托范围内建筑活动中应办理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筑工程、各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人员机构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7个,其中行政编制9人、 事业编制68人;在职职工71人,其中在职行政9人,在职事业62人;离退休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021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以及专项工作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加大与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21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1021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3.6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58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71.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和采暖补贴的发放。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7.9万元,采暖补贴费11.1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9万元,增长23%,主要是因为单位业务的扩展和人员的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62.9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调整增加6.9万。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111.7万元,增长130%,主要是因为: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业务的加大与投入,扬尘治理工作经费为60万元。2、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业务的宣传和新的《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业务培训与学习,此项工作经费预算为10万元。3、一年的律师法律咨询服务费5万元。4、2017年外聘人员工资为23.4万元。5、租赁安全质量加大工作车辆及一年的油料费为13.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5万元,较上年下降20%,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我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和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单位2台车辆处于报废阶段,2台车辆处于无法使用状况,而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仍为得到批复。所以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固定资产账面仍显示2台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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