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20/2017-00004
  •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

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内设14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城改办、数字化管理办公室、城管科、安监办、社保中心、协税护税办、经济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稳定办、计生办、社区服务科、长效办、执法中队。下设9个社区,分别是:人民路社区、工人新村社区、紫金山路社区、顺一社区、顺二社区、顺三社区、东里路社区、水文局社区、金紫伊苑社区。按照网格精细化、科学化、创新化、群众化的要求将辖区划分为43个网格。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一是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等项工作;二是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四是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城市改造等工作;五是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六是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七是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八是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九是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金水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人员机构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30人,我办现实有在职人员117人,离退休人员2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3500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顺河路大修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0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866.9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0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0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20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17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支出增加, 顺河路大修拆迁补偿专项经费。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08万元,离退休费133万元,遗属补助1万元,抚恤金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8万元,减少18%,主要是因为办公费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78万元,较上年减少6%,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调整减少131.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225万元,增长800%,主要是因为增加大型修缮费用。主要项目是: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维修经费2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维修和加油等行为,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