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7-00055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0年金水区政府机构改革后,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中共金水区委统战部挂牌,原工作职能、工作隶属关系不变。2015年更名为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法制科和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5个科室。

主要职能:1、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的教育、宣传、引导工作;2、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3、妥善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4、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落实宗教的“三自”方针;5、行使公民民族成份更改、恢复的初审;6、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 7、依法对宗教团体实施监督和引导,对宗教场所的设立、撤销依法登记,对宗教活动场所行政事务的依法管理;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235.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社保缴费增加和专项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万元,其他收入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35.3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7.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8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7.3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3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和将对个人的取暖费补助归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6万元,取暖费1.7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万元,无变化。其中:机关运行经费8.1万元,具体安排为办公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福利费1.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四)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108万元,增长14%,主要是增加民族宗教人员培训班10万元。主要项目是:宗教工作专项5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特支费8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经费30万元;城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参加企业养老统筹14万元;节日慰问8万元;清真食品3万元;民族宗教人员培训班1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1.6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八、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证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