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39110/2017-00009
  •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人员概况及机构设置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5月,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归区政府领导,编制57人,全供编制在职人数50人。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6个,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即综合科、产业发展促进科、创业指导科、企业服务科、硬件建设管理科、科技技术交易科。

(二) 主要职责

加快科技转化,促进经济发展。河南科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落实 市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技术合同的审查 、认定、登记、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纠纷的调解 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房屋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市场内其他事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3718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以及增加一个共享生态产业城孵化器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18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3718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33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27.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60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1.6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6万元,下降94%,主要是因为去年有一项5年期的租赁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44.2万元,较上年下降23%,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3035.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增加共享生态产业城孵化器项目3000万。主要项目是:扶植孵化企业。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5.5万元,较上年下降3%,主要有自己的职工食堂,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减少100%。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比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5.5万元,比上年下降3 %。主要原因是有自己的职工食堂。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填写):是指XX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

管理事务(项):指厅(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置换债劵: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劵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劵置换。

八、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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