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7-00055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贯彻执行全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污染防治科、行政服务科、生态辐射科,下设二级机构郑州市金水区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环境保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金水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4.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全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工作。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化学品和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闲置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承担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组织落实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核定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承担全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8.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的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组织制定实施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金水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人、实有6人,事业编制58人、实有56人,离退休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 1,158.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和社保缴费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58.1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2017年罚没收入预算数为2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支出1,158.1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9.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52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54.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1.9万元,采暖补助10.1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2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为福利费标准提高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主要是压缩工作经费和人员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培训费、劳务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经费预算为341.4 万元,增长753%,主要是因为增加我区北郊水源地环境专项治理经费200万元。主要项目是: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4万元;北郊水源地环境专项治理经费200万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经费10万元;“6.5”环境日暨环保新法新规宣传经费15万元;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工作经费30万元;环境质量监测经费20万元;土壤污染调查经费6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金水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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