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4321824/2017-00007
  • 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
  • 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南阳路街道办事出机构设置:

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内设4个编制机构,分别是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殡葬管理站;下设党政办公室、社区建设科、计生办公室、经济科、安监办、城管科、财政所、协税所、人大政协办公室、长效办、综治信访办、督查室、司法所、劳保所、新城办、房管科以及10个社区,10个社区分别是亨利社区、北苑社区、新同乐社区、丰乐社区、晖达社区、郑纺机社区、福园社区、阳光社区、西彩社区、汉飞社区。

2、南阳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

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辖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辖区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繁荣发展。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增强街道办事处经济实力;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稳定等工作;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老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负责本辖区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财政、武装、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单位、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0个,其中行政编制10人、 事业编制180 人;在职职工147人,离退休3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5783万元,较上年增长50.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费增加、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市容综合整治和老旧楼院整治工作力度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3万元,其他收入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783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92万元,较上年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工资和社保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30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12.7万元,较上年增长43.11%,主要原因增加高龄老人津贴、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其中:离退休费45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遗属补助1万元,抚恤金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7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6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66%。主要原因是社区公共服务支出、铁路沿线整治、背街小巷整治、老旧楼院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99.6万元,印刷费121.3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5.5万元,取暖费22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31万元,租赁费34.2万元,培训费130.3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劳务费979.6万元,委托业务费980.6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四)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912.2万元,较上年增加21.63%,主要原因是增加“三级三类“网格建设。主要项目是:办事处办公楼整修经费80万元;辖区监控系统维护120万元;规范化司法所建设10万元;计生服务站建设10万元;辖区楼体清洗30万元;辖区楼院整治30万元;丰乐、福园、汉飞社区办公用房整修70万元;“三级三类”市民中心建设350万元;天明路拓宽改造工程补偿款30万元;办事处办公设备购置48.7万元;电动执法巡逻车15.7万元;辖区楼院充电桩购置60万元;社区建设办公设备购置57.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31万元,较上年下降62%,主要是因为本年暂无公车购置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维修和加油等行为,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100%,主要因为本年暂无公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加班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办事处开设公务灶,公务接待、加班等支出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2.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八、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