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1921630/2018-00004
  • 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财政,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8、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社区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管理科、司法所、财政所、行政执法中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共有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55人;在职职工162人,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89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90.7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89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27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1.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9.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4.04万元、农林水支出154.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8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43.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1.2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54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包括: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3万元、托老站建设项目运营经费6.5万元、凤凰台工作组办公用房装修 30万元、社区换届选举3万元、保障性住房收入认定工作经费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90.7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减少611.43万元,主要由于政府采购工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9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1.35万元,占58.12%;公共安全支出24万元,占0.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8万元,占7.7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9.47万元,占4.61%;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占0.85%;城乡社区支出734.04万元,占18.87%;农林水支出154.52万元,占3.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183.81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84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3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福利费、手续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与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28.98%。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3.23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保障日常运转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凤凰台工作组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支出3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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