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丰庆路街道位于金水区西北部,东连国基路街道,南临北环快速路,西接惠济区,北靠大学城,辖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下辖中方园、瑞丰、北晨、四月天、丰庆佳苑、安泰、普罗旺世、水晶城、泰和、瀚宇、呈祥11个社区,及陈砦、庙李、西史赵、张家村、二十里铺、琉璃寺、杲村7个行政村。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社区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社区、非公有制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
4.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辖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辖区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繁荣发展。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增强街道办事处经济实力;
6.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稳定等工作,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7.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属、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8.负责本辖区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财政、武装、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
9.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单位、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设党政办公室、社区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管理科4个内设机构,及司法所、财政所、行政执法中队3个派出机构,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共有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00人;在职职工192人,离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98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80.60万元(财政拨款7,980.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98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0.60万元,项目支出800.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4.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00万元,农林水支出408.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0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80.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3.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8.0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9.00万元;项目支出800.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杲村党群服务中心专项80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按照《金水区“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金城建[2016]2号)文件要求,我街道积极推进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杲村安置房一期选定了项目所需要的4000——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建设办事大厅、党建活动室、儿童、老年活动室等相关配套多功能室。
(2)资金测算
根据要求,便民服务中心现改名为杲村党群服务中心,杲村党群服务中心预计建设资金800.00万元,含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980.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594.6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设置杲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预算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8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4.65万元,占77.37%;公共安全支出38.00万元,占0.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8万元,占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92万元,占2.58%;节能环保支出12.00万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221.00万元,占2.77%;农林水支出408.00万元,占5.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218.06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18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0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4.00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6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各级出台的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更加规范合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0%,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维护更加科学、高效;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3.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审批公务接待更加规范,不合规的事项一律不予列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运行经费安排3,30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47%,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优化了部门配置,提升了部门运行效率,涉及委托业务开支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预计有所减少。该资金主要用于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667.50万元,印刷费80.00万元、咨询费30.0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0.00万元、电费150.00万元、邮电费17.00万元、物业管理费135.00万元、差旅费80.00万元、维修(护)费70.00万元、租赁费70.00万元、培训费1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劳务费1,501.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0万元、工会经费30.00万元、福利费3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单位2018年申报杲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预算800万元,该项目位于杲村安置房一期,项目总面积大约4000--5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办事大厅建设,党建活动室、儿童、老年活动室以及相关多功能室等相关配套建设。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辆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巡逻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