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繁荣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
2.美术摄影作品展览;
3.器乐、声乐、舞蹈培训,文艺创作培训;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非遗办、文艺部、录音棚、展厅、书画室、器乐室。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文化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6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69万元(财政拨款369.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6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9.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7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
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69.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占0.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70万元,占7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0万元,占11.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万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1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经常性支出经费70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文化馆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专用材料,单价1.8万元,数量5批,共计9万元;
2.办公设备,单价0.35万元,数量3个,共计1.05万元;
3.办公耗材,单价0.3万元,数量3批,共计0.9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