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640/2018-00002
  • 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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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2
  • 2018-03-02
文化路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为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负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辖区繁荣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事处现设社区事务科、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3个科室和党政办1个办公室,有文化路公安分局、金水国税局第二分局、金水区地税局第十分局、文化路工商所4个基层站所,另有14个社区,1个行政村。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社区事务科、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党政办公室。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87人;在职职工160人,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62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25.97万元(财政拨款5625.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6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57万元,项目支出1953.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70、城乡社区支出1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7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72.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40万元;项目支出1953.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高龄津贴专项240万元,主要是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进行补贴。

2社区服务专项28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各类服务、活动、管理支出。

3.社区党建工作专项7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联系服务辖区群众提供经费保障。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楼院道路的垃圾清运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62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64.7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政策向基层建设上倾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2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55万元,占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93万元,占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70,占3%;城乡社区支出1113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201.79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7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9.56万元、津贴补贴432.69万元、奖金622.37万元、绩效工资1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6.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4万元、住房公积金201.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万元、退休费40万元、生活补助188.4万元;公用经费107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费6万元、租赁费6.8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主要是因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维修和加油等行为,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下降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办事处运行经费安排1071.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费6万元、租赁费6.8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552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详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详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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