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金水区交通运输局下设四个科室: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安全信息科。
区交通运输局有二级预算单位2个,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农村公路管理所、郑州市金水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交通运输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职工58人,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6.79万元(财政拨款1456.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45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90万元,项目支出588.8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67.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78万元;项目支出588.88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
来黄线改建工程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由于金水区建筑垃圾专项清理工作的开展,我区农村公路来黄线为建筑垃圾清理必经之路,造成路面严重损坏,影响群众的出行,需对来黄线进行改建工程。
(2)资金测算
根据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及问价,来黄线改建工程造价约110万元,预计2018年工程完工并通过审计,支付至合同价的90%约9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5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7.29万元,增长33.7%,主要因为增加购置洗扫车、洒水车,增加大修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5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3万元,占9.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4万元,占3.44%;交通运输支出1201.61万元,占82.48%;住房保障支出66.40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6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经费3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较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各级出台的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更加规范合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金水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办公费33.13万元,水费1.05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4.71万元、福利费8.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53.39万元,较上年增加19.7%,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物价上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调整增加8.7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2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交通执法电瓶车,单价8万元,数量3辆,共计24万元;
2.洗扫车,单价80万元,数量1辆,共计80万元;
3.洒水车,单价35万元,数量2辆,共计70万元;
4.来黄线工程款95万元;
5.水厂路及马渡村西至东四环工程质保金3.06万元;
6.鸿宝路南至连霍高速北工程质保金21.60万元;
7.鸿苑路大修质保金8.23万元;
8.农村公路大修设计费、监理费2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郑州市金水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作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郑州市金水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