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培育发展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5.开办各种类型培训班,辅导并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文化艺术网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7.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的保护和申报、管理工作。
8.管理辖区内的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软件市场、印刷市场、娱乐市场经营活动及其它文化经营活动。
9.审核登记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经营项目。
10.对辖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稽查、登记,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1.组织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
12.负责本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13.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对外宣传工作。
14.承担我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5.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旅游市场动态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6.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经营活动。
17.负责各类文献外借、内阅、检索、视听服务,实行业务和管理工作现代化、网络化、数字化,开展文献信息内外交流,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18.按时完成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本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内设机构:办公室、旅游科、文化科、新闻出版科
下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文化旅游局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在职职工6人,离退休0人。金水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人员共有事业编制46人;在职职工44人,离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6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65.02万元(财政拨款1865.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91万元,项目支出820.1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4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5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7万元;项目支出820.11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戏曲进校园”活动经费130万元
(1)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戏曲传承发展,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根据《2017年度金水区“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金宣文〔2017〕6号)文件要求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
(2)用于舞台搭建制作及设备音响租赁和演出补助。
2、2017年基层文化中心经费125.5万元
用于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3、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22.5万元
根据郑财预〔2016〕576号文件要求为社区文化站配备相关设备。
4、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90.11万元
(1)为加快建设金水区三个亮点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关于申请三个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图书馆分馆建设经费的请示(金文旅〔2017〕89号)文件要求,对三个亮点党群服务中心配备相应业务设备、器材等。
(2)设备费用112.11万元;图书78万元。
5、第二批省级高成长服务专项引导资金44.5万元
根据郑财预〔2017〕288号文件要求执行。
6、街舞大赛300万元。
(1)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金水区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助推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2017〕22号)文件要求,继续办好WDG中国(郑州)国际街舞大赛,持续放大中国(郑州)国际街舞大赛的“文化名片”形影,大力发展街舞及相关衍生产业。
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5万元
根据郑财预〔2016〕902号文件要求主要用于社区文化站的建设。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6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8.4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增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支付退休人员部分工资及项目资金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34.4万元,原因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为上级转移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6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万元,占0.2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8.84万元,占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0万元,占3.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8万元,占2.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56.19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4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公用经费4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经常性支出经费337.17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租赁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咨询费、劳务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街舞大赛由郑州市金水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承办,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不再体现到我单位“三公”经费中。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金水区文化旅游局运行经费安排41.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各项费用。其中:办公经费19.8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法律服务费4万元、培训费0.5万元、维修(护)费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等。和2017年持平无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3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61万元、服务支出143.17万元、
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61万元
1.办公设备,单价0.27万元,数量20个,共计5.5万元;
2.执法记录仪,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3.社区活动中心设备1批,共计22.5万元;
4.办公用品,数量5批,共计2万元;
5.文化活动中心办公用品,数量2批,共计0.5万元;
6.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2个,共计1万元
7.执法车辆,单价13.75万元,数量4个,共计55万元;
8.纸张及耗材,数量5批,共计2万元;
9.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设备,单价9.34万元,数量12个,共计112.11万元;图书,单价0.003万元,数量26000个,共计78万元;
10.文化活动专用材料,数量2批,共计5万元;
11. 旅游宣传品,数量2批,共计8万元。
(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17万元
1.戏曲展演,130场,单价1.00万元,共计130万元
2.文化市场安全评估,共计143.17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