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39129/2018-00002
  • 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郑州市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郑州市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答咨询工作。

3、做好对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6、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8、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9、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10、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11、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人劳财务科、档案科、群联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征收四科、征收五科。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征收办为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职工77人,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09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93.58万元(财政拨款6093.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609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58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9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1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金水区项目专项15000万元。

(1)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郑州市四环线极大河路快速化工程的总体部署规划,该项目全长93.3公里,全线征迁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涉及我区规划长度6.96公里,征迁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征迁工作的通告》(郑政通【2017】21号)。

(2)2018年该项目资金资金测算328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093.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减少)514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金水区项目的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金水区项目的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09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09万元,占1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1万元,占2.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55万元,占1.06%;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占82.05%;住房保障支出86.63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X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000万元,主要包括: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金水区项目资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上升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4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等。与去年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法律、社工、审计、验资、资产评估、项目预决算、清产核资,单价2万元,数量1个,共计2万元;

2.纸张(复印纸、电脑打印纸、传真纸),单价0.02万元,数量40个,共计0.72万元;

3.其他消耗用品,单价0.02万元,数量79个,共计1.61万元;

4. 印刷、出版,单价2万元,数量1个,共计2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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