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168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郑州市金水区楼宇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楼宇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年度及阶段性全区楼宇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

2、对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重要项目信息和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具体措施。

3、协调全区楼宇经济招商引资和对外宣传工作,统筹组织重大楼宇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

4、为发展楼宇经济提供组织、协调、引导和综合服务,优化楼宇经济发展环境,协调解决楼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督促各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楼宇经济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6、处理区楼宇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楼宇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发展规划科、管理服务科。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10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2万元(财政拨款31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万元,项目支出95.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4万元。

(三)主要项目:楼宇经济发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项目概述:为培育总部企业、鼓励引进重点企业、打造特色商务楼宇、引导产业集聚、老旧楼宇改造等提供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1、《中共金水区委 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水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发【2017】12号)2、《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政办【2017】64号)

(2)资金测算

根据全区楼宇经济总体情况,经初步测算,需专项资金95.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相应增加;二是根据《中共金水区委 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水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发【2017】12号)要求,设立金水区楼宇经济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2018年预算为9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34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7.3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6.8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等;商品服务支出1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7年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接待人次,压缩支出规模;其他项与上年相同。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区楼宇办运行经费安排10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2.74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6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网络维修(护)费25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17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培育特色商务楼宇,推进和提升楼宇经济发展水平,打造产业集群。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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