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173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郑州市金水投资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投资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经区政府授权、对全区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整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代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主体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积极筛选和参与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和潜力的社会其他投资项目;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步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债券、基金等资本市场的经营和动作,创新融投资方式等。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融投资管理部,财务部,资产经营部,风险控制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投资公司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9人,离退休人员0人。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3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9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三)主要项目: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投融资经费及投融资体制改革40万元。主要用于投融资经费及投融资体制建设。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6.3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39万元,增长20.49%。主要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3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万元,占5.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占3.42%、住房保障支出4.45万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较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投资公司运行经费安排45.5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26.15%,主要因为投融资经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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