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174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3、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4、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5、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6、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机构设置:设五委三室,财经工委、法工委、代表联络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办公室、老干部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43人,离退休人员42人。

(四)纳入金水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

1.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本级

2.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财经工委、法工委、代表联络工委、城建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信访办公室,下设金水区人大常委会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4万元(财政拨款11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三)主要项目:1、会议费100万元;2、代表活动费115万元;3、代表调研费20万;4、老干部活动经费8万元;5、视察经费30万元;6、代表培训费60万元;7、人大只能管理系统维护费2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占18%;医疗卫生支出3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维修(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相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有所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对公务车的使用严格控制,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公车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相比上年度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区人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4.4万元,咨询费0.8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2.8万元,租赁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8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本年度主要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主要包含了代表视察租车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人大智能管理系统维护费,单价30万元,数量1个,共计3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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