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175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3-02
  • 2018-03-02
郑州市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0年金水区政府机构改革后,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中共金水区委统战部挂牌,原工作职能、工作隶属关系不变。2015年更名为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要职能:1、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的教育、宣传、引导工作;2、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3、妥善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4、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落实宗教的“三自”方针;5、行使公民民族成份更改、恢复的初审;6、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 7、依法对宗教团体实施监督和引导,对宗教场所的设立、撤销依法登记,对宗教活动场所行政事务的依法管理;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和法制科4个科室。

下属单位:金水区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4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48万元(财政拨款245.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45.48万元,为基本支出245.4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45.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7.37万元、福利费1.77万元、车补经费4.62万元、宗教工作专项5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特支费8万元;城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宗教工作经费30万元;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参加企业养老统筹14万元;节日慰问8万元;清真食品3万元;民族宗教人员培训班1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5.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1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92万元,占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6万元,占7.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5万元,占4.09%;住房保障支出13.15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福利费、车补经费;公用经费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民族宗教工作非项目资金支出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运行,办公费2.26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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