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97/2016-00130
  • 金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预算
  • 2016-04-05
  • 2016-04-05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预算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2016年预算说明

 

一、金水区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7年8月1日,监督所内设科室:办公室、许可审核科、法制稽查科,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卫生监督四科、卫生监督五科、卫生监督六科。其主要职能是:承办卫生许可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校验等事务工作; 对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实施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卫生监督执法具体事务;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承担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

(二)人员构成情况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现有事业编制76人,实有在职人员71人。

二、办公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  28万元

(1)卫生监督所现办公地点在沙口路与农业路交叉口,租用金水区大孟砦村委会办公用房,每年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约需22万元。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监督所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没收非法物品需要存放,租用大孟砦油脂路平房做仓库,租赁费用6万元。

三、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170.9万元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三(五): “重点加强市(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其具备承担依法监督管理食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等一线监督执法任务的能务。”

国家在实施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时,明确规定:“地方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配备的车辆及其他装备的日常维护和正常运行所需经费”。

(一)打击非法行医经120.2万元

1、监督所担负全区内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和采供血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任务,重点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行医资格的假医生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此违法活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每车次400元,全年约800次,申请搬运费用32万元。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吨5000元,全年处置约60吨,费用30万。

2、提供并定期检查卫生监督、卫生执法文书、罚没项收据。10万元

执法文书印刷费:目前我们经常使用的执法文书有50余种,全区共有各类机构及商户7000多户,平均每户全年下达文书30份,每本文书25份,全年共需文书9000多本,约需10万元。

3、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   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9号令《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二条第四条第4目“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规定,卫生监督所主要从事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七部法律、二十八部条例和四百多个规章”的行政执法工作。每年要组织多项大型宣传活动,大约6次.如:《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安全饮水等的宣传,每次需印刷

宣传单10000份×0.3元/份×6=1.8万元

印刷宣传画400张×7元/份×6=1.6万元

印刷宣传册5000本×1.5元/份×6=4.5万元

制作宣传版面500元*7张×6=2.1万元.

4、卫生监督所监督检查及整顿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企业、非法行医等各类机构约9000个单位,每单位30元(调查取证、刻录CD、洗照片、暗访、检测试剂),约计30万元。

5、打非车辆运行费用  8.2万元

监督所共有3辆车,2006年购买,车况老旧,担负着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发放、日常监督、医疗执法检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工作繁重,需要大量用车提高工作效率。为了保证日常工作有效进行,3辆车的正常使用维护费用为:汽油费0.12万元/月×3×12月=4.3万元,维修费用0.8万元/月×3=2.4万元,交强险等杂费0.5/年×3辆=1.5万元.现申请车辆运行费用8.2万元。

(二)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50.7万元

项目依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卫生部第39号令2005年1月5日发布)第三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在整合现在卫生资源基础上,加大投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所需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规定,由同级政府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必要经费”。

1、职业病防治工作  12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计划对辖区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聘请相关专教师进行授课,每期印刷资料费2000元,聘请老师授课费2000元,租赁电教室和电教设备4000元和开展,费用约12万元

2、卫生许可10.8万元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日常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卫生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需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印刷费80000份×0.5元/份=4万元

《卫生许可证受理申请书》80000份×0.5元/份=4万元

《卫生许可证办证须知》40000张×0.2元/份=0.8万元

《卫生许可证整改意见书》40000份×0.5元/份=2万元

3、公共场所及及医疗量化分级管理22.9万元

根据《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我区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等级评定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的机构负责。

档案盒10元×5000个=5万元

管理档案5元×5000册=2.5万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0.3元×10000张=0.3万元

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0.3元×10000张=0.3万元

量化分级告知书0.5×2×10000份=1万元

量化分级管理审核记录表0.5×10000张=0.5万元

量化分级等级标志1元×5000张=0.5万元

标牌费用:1600个×80元/个=12.8万元

4、 投诉举报奖励5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因此申请全年对举报投诉重大案件以及举报突发事件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经费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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