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二)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市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市场以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2年6月,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有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法制科、宣传教育课、人事劳动保障科、指挥中心6个职能科室。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决算收入为4215.98万元,决算支出为4037.33万元,其中:
1、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56万元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35万元
3、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44.68万元
4、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6.83万元
5、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40.86万元
6、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77.78万元
7、2120101行政运行:68.05万元
8、2120104城管执法:3046.23万元
9、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5.38万元
10、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6万元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160.23万元
12、2299901其他支出:3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