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6-00231
  • 金水区财政局
  • 综合,决算,部门决算
  • 2016-09-30
  • 2016-09-30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

金水区监察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发[2001]31号精神,,设置中共金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纪委机关)、金水区监察局。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体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区委全面负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工《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无政府事业单位及其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市 、区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的组织、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区政府事业单位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 反政纪的行为,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纪政纪教育规划,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决算监察局机关一个单位构成,具体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收入总计37.27万元,支出总计 37.2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06万元,32.12%、主要原因:发放2015年预增发工资及绩效考核奖;支出总计(增加)9.16万元,增长32.59%。主要原因:发放2015年预增发工资及绩效考核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本年收入合计 3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09万元,占 91.47 %;其他收入3.18万元,占8.5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本年支出合计 37.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27万元,占 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34.09万元,支出总计34.09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8万元,增加20.84%;支出总计增加5.98万元,增长 21.28%。主要原因:发放2015年预增发工资及绩效考核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9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62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55万元,占 80.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万元,占10.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万元,占8.95%。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5.3 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2015年预增工资及绩效考核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基数的调增。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基数的调增。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1.7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 0批次、 0 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年末退票未付。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水区监察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万元,比 2014年增350 %,主要原因:往年纪委和监察局公用经费没分开,2015年监察局单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金水区监察局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水区监察局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 年,金水区监察局共组织对0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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