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6-00264
  • 金水区财政局
  • 决算,部门决算
  • 2016-09-30
  • 2016-09-30
金水区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

金水区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能:(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单位构成:我院共有26个部门构成,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绩效办、督查办、立案庭、信访科、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柳林法庭、祭城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技术科、装备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网格办。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年收入总计5010.12万元,支出总计4807.6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57.56万元,下降6.7%,支出减少560.01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经费压缩,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本年收入合计501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010.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本年支出合计480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07.6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010.12万元,支出总决算4807.6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57.56万元,下降6.7%,支出减少560.01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经费压缩,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493.8万元,支出决算为480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52万元,占1.3%;  公共安全支出4061.76万元,占8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4万元,占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71万元,占4.5%;节能环保支出0.10万元,占0.002%;住房保障(类)支出164.92万元,占3.4%。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5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年初预算为386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2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7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预算的232.7%,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42.48万元,增加208.64%,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6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86万元,购置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38.26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三)公务接待费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4.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89批次、1058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水区法院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6.76万元,比2014年减少14.6%,主要原因:经费压缩,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清查值1441.18万元,其中房屋15106.83平方,825万元,车辆8辆,157.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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