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58612/2017-00008
  •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决算
  • 2017-08-11
  • 2017-08-11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从2007年6月份启动的, 2007年11月份开始试运行,2008年下半年按照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统一要求正式开始运转。目前,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数据采集区域覆盖城区面积70平方公里,17个街道办事处。郑州市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将我区上述区域划分为180个责任网格,并派出300余名信息采集员每天不少于3次对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地、房屋土地及其他六大类城市部件和市容环境、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综合管理五大类城市事件进行采集、上报、复核。同时,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坚持24小时接收市、区两级数字城管服务热线反映的市民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问题处理、反馈工作。机构设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与区爱卫办(区创建办)合署办公,履行城市管理大督查职能。2010年12月,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不再与区爱卫办(区创建办)合并。分编后,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全供单位,领导职数1正3副,人员编制50人。根据工作需要,现设有五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网络派遣科、城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督查三科。纳入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本级。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030053.63元,支出总计6030053.63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210.73元,增长1%。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03005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3053.63元,占97.6%;其他收入147000元,占2.4%。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030053.63元,其中:基本支出5018831.23元,占83.2%;项目支出1011222.4元,占16.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83053.63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9878.59元,增长12.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3053.63元,占支出合计的97.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6221.03元,增长9.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3053.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006.62元,占6.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6875.25元,占5.39%;城乡社区(类)支出4842235.76元,占82.3%;住房保障(类)支出313936元,占5.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4000元,支出决算为6030053.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六、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8831.23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616.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98214.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000元,支出决算为68026.7元,完成预算的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423.7元,完成预算的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3元,完成预算的28.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相关要求。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8937.7元,增长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89.7万元,增长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2元,下降3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相关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5423.7元,占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3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423.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5423.7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3元。2016 年共接待5批次、87人次。

 

         八、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九、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督查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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