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77993/2017-00111
  • 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 财政,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决算,部门预算
  • 2017-08-30
  • 2017-08-30
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

一、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是金水区下派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网格办、信访稳定办、综治办、司法所、安全办、城建交通所、计生办、城改办、社会事务所、经贸统计中心、税源办、农办、城管办、劳动保障所、文明办、违建查处办、财政所、土地所等共19个职能科室及8个社区,1个社区筹备组(21世纪社区、新田社区、风雅颂社区、琥珀名城社区、魏河社区、金印阳光社区、康苑居社区、国基社区和新龙银河筹备组)。

(二)主要职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反腐倡廉、组织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工作。发展街道经济,做好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违法建设查处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的信访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民事调解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各行政村、社区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等。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年收入总计58428970.35元,支出总计69264343.65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179812.71元,增长81%,主要原因:上级追加专项经费(如黄标车治理);支出增加9071261.24元,增长15%。主要原因: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预增资调资和新增人员。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年度收入合计5842897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28970.35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69264343.65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9902.51元,占38.8%;项目支出42384441.14元,占61.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8428970.35元,支出总决算69264343.65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6179812.71元,增长81%,主要原因:上级追加专项经费(如黄标车治理、社区服务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071261.24元,增长15%,主要原因: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预增资调资和新增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4044000元,支出决算为6916694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72057.55元,占40.24%;公共安全支出558656元,占0.81%;教育支出80000元,占0.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562.1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395.32元,占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7402.84元,占4.07%;节能环保支出3856074元,占5.57%;城乡社区支出22769952.84元,占32.87%;农林水支出1617672元,占2.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08563元,占4.05%;住房保障(类)支出2525608元,占3.65%;其他支出1597400元,占2.31%。

(一)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25507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2057.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正常增资、业务正常变动。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5865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为基层司法业务,由司法局统一填报预算,再通过财政局拨给办事处,因此当年我办事处未填报该项预算。

(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中村拆迁,部分小学拆除。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3562.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为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由文化旅游局填报预算,再通过财政局拨给办事处,因此当年我办事处未填报该项预算。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7395.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正常变动。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887000元,支出决算为281740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50-59周岁生活补贴--区配套资金专项、业务正常变动。

(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85607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为黄标车治理工作,是上级追加经费,我单位未做预算。

(八)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76995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追加专项资金(连霍高速绿化长廊路砦村补偿款、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征迁清障补偿资金)。

(九)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7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中村拆迁,对村民委员会经费调整。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2808563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追加专项“四上”单位奖励资金,我单位未做预算。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5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正常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79902.51元,其中:人员经费19560491.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19410.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基路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867.82元,完成预算的67%,主要原因:贯彻实施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265132.18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现有车辆两辆,已损坏报废,无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534867.82元,完成预算的67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和城中村改造人员加班用餐。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265132.18元,下降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贯彻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正常业务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74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区追加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养老服务业资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现均已报废不能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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