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4321840/2017-00004
  • 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决算
  • 2017-08-31
  • 2017-08-31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位于金水区东部,辖区东起东明路,西至花园路,南起金水路,北至黄河路,面积3平方公里,是河南省人大、省政协等省级机关和省直机关所在地,辖区共有人口76904人,其中常住人口50525人,流动人口16139人。办事处分设17个科室和10个社区:17个科室分别是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党建办、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建办公室、城管(督查)办公室、社区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事务所、重点项目办公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行政执法中队、财政所、收费中心;10各社区分别是省供销社社区、通信花园社区、省卫生厅社区、甲院社区、农业院社区、工业院社区、省民航社区、戊院社区、省水利厅社区、省银行社区。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担负行使的行政职能、社会职能囊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稳定、文化教育、卫生防疫、“五小门店”管理、健康教育、群众性体育、环境保护、植树绿化、民政福利、社会保障、失业与就业、离退人员管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民调帮教、防灾救灾、安全生产、武装兵役、交通消防、科普人防、食品卫生、违法用地、项目建设、居民自治、居民教育、妇女和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共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区域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收入总计4182.34万元,支出总计   4104.3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 2851.20万元,支出总计3141.81万元,收入增加1331.14万元,增长46.69%;支出增加962.53万元,增长30.64% 。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本年收入合计418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8.75万元,占86.76%;事业收入0万元, 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3.59万元,占13.24%。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410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3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628.75万元,支出决算3628.7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5.77万元,支出总计2865.4万元,收入增加992.98万元,增长37.67%,支出增加763.35万元,增长26.6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1.8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4.61万元,占48.08%;公共安全(类)支出21.38万元,占0.5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4.68万元,占29.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9.76万元,占3.30%;节能环保(类)支出54.66万元,占1.51%;城乡社区(类)支出456.44万元,占12.58%;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96.22万元,占2.65%;住房保障(类)支出 60万元,占1.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19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2%。

(二)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六)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七)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拨入专项经费增加。

(八)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专项补助。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2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79.04%,,主要原因:遵循上级要求,三公经费逐渐减少。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0.62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逐渐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0.90万元,完成预算的66.0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173批次、1817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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