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67684X/2017-00004
  •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 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8-30
  • 2017-08-30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协调全区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整治科、宣传教育科。主要职能如下:

1、综合协调金水辖区内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州市年度畅通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2、综合协调金水区辖区内交通建设、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障金水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3、组织开展城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项目对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

4、督促金水区城区交通建设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督查考核评比制度;

5、协调规范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开展文明交通安全畅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和谐交通建设;

7、组织开展交通畅通工作研究;

8、承担区畅通郑州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畅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33176.2元,支出总计1433176.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25521.06元,增长9.6%。支出增加99311.36元,比上年增长7.45% (2015年度收入总计1307655.14元,支出总计1333864.84元)。

四、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43317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176.2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五、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33176.2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151.7元,占84.58%;项目支出221024.5元,占15.42%;经营支出0元,占0%

六、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433176.2元,支出总决算1433176.2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39962.66元,增长20.11%。支出总计增加239896.96元,增长20.10%。(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93213.54元,支出总决算1193279.24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176.2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896.96元,增长20.10%。(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279.24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17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外交(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2130.9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9047.88元;城乡社区支出(类) 1202253.4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9744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1元,支出决算为14331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1000元,支出决算为8112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养老基数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7192.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失业基数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1654.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基数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215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基数的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6904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7000元,支出决算为120225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000元,支出决算为69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的调整。

第三部分 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151.7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670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664元、津贴补贴456747元、奖金27917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052.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125.88元、奖励金1200元、住房公积金69744元。

公用经费85447.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59.5元、印刷费1811元、邮电费4750元、差旅费11048.5元、维修(护)费795元、公务接待费6902元、福利费16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2.9元、办公设备购置18446元。

九、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5年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金水区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共有公务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城管执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司行业市场监管、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职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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