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39110/2017-00011
  •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8-31
  • 2017-08-31
金水区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快科技转化,促进经济发展。河南科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落实 市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技术合同的审查 、认定、登记、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纠纷的调解 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房屋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市场内其他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5月,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归区政府领导,编制57人,全供编制在职人数50人。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6个,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即综合科、产业发展促进科、创业指导科、企业服务科、硬件建设管理科、科技技术交易科。

第二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347.27万元,支出总计4297.8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0.03万元,增长1.16%。收、支出总计减少1012.53万元,下降19%。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34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5.93万元,占9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61.34万元,占1.4%。

图2:收入决算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29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07万元,占30%;项目支出2981.79万元,占70%。

图3:支出决算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285.93万元。支出总决算4295.8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8.04万元,增长0.8%。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9.48万元,下降9%。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5.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9.48万元,下降9%。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3万元,占0.4%;科学技术支出1572.45万元,占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9万元占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9万元占0.78%;城乡社区支出578.16万元占13.4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70.65万元占20.27%;商业服务业支出1137.88万元占26.49%;住房保障支出34.76万元占0.8%。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8.8万元,支出决算为42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租金973.3万元和拔金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500万元,及四上企业奖励700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71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增加了6.3万元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09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3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郑州市组织部举办现代服务业方向专题出国培训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3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现代服务业方向。

2.公务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5.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  113批次、 1017 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 2014年增减 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填写):是指XX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

管理事务(项):指厅(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置换债劵: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劵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劵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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