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7-00214
  • 金水区财政局
  • 综合,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8-24
  • 2017-08-24
金水区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能:(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单位构成:我院共有30个部门构成,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绩效办、督查办、立案庭、信访科、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柳林法庭、祭城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技术科、装备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网格办、网管办、送达组、快审速裁中心、诉讼服务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6年收入总计68611917.5元,支出总计71566641.27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8510688.54元,上升36.9%,支出增加23489961.12元,上升48.8%。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本年收入合计686119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11917.5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本年支出合计71566641.27元,其中:基本支出   71566641.27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8611917.5元,支出总决算71566641.27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8510688.54元,上升36.9%,支出增加23489961.12元,上升48.8%。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2980000元,支出决算为686119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6142元,占1.4%;  公共安全支出60562826.15元,占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4682.12元,占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465.23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047802元,占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62000元,支出决算为936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854000元,支出决算为2047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年初预算为35871000元,支出决算为6056282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年初预算为2952000元,支出决算为2964682.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2141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465.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11917.5元,其中:人员经费42451677.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160239.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5600元,支出决算为855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27200元,增加36.1%,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39400元,购置3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6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50800元,增长42.7%,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三)公务接待费186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43批次、478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600元,下降55.9%,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有:2014年—2015年政法专款采购项目95%共1034341元,2016年政法专款采购项目95%共962540元,档案柜项95%共142507.6元,三辆警车采购共539400元,合计:2678788.6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水区法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62826.15元,比2015年增长49.6%,主要原因:案件增加,人员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查值18087369.14元,其中房屋15106.83平方米,8250000元,车辆8辆,1573900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费用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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