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34/2018-00022
  • 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财政,决算
  • 2018-09-04
  • 2018-09-04
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事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事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于1986年,是区级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事业全供单位,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拨付,主要履行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水电等维修、安全保卫、消防监控、会务服务、花卉摆放、机关食堂、办公用房管理等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职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和区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依据上述职责,目前事管局现有办公室、节能科、综合科、会务科、财务科等内设机构,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00.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7.59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公共服务区域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5,20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200.4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5,20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6万元,占12.78%;项目支出4,536.01万元,占 87.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00.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707.59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公共服务区域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0.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7.59万 元,增长15.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公共服务区域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5,018.22万元,占96.5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19.56万元,占2.3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25.67万元,占0.49%;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37.02万元,占0.7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 5,2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基本完成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46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221.90万元,增长50.14%。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公共服务区域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3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 31.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差旅费、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 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2.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 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30万元,占100.00%,完成预算的92.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数0批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个、来访人员246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金水区事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一化两区四个金水” 建设大局和全年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三个倡导”融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新、持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搞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区事管局2017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为依托,以固本强基、求进提升为根本,以扎实作为、深化职能为目标,以强化责任、落实具体为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质量,为实现“一化两区四个金水”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 关运行经费支311,436元,较2016年度 增加40343元,增长14.8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5,011.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41,391.2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83,620.51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非机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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