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40549/2018-00032
  •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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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绿化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金水区绿化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水区绿化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水区绿化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绿化所主要负责管理本辖区园林绿地,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及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城市绿地工程及城市广场工程设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述职责,绿化所设立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督查科、业务科。

纳入金水区绿化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金水区绿化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33196.5元,支出总计10133196.5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99719.33元,增长34.51%;支出总计增加了2422932.73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职工社保基数上调;绿化养护经费财政拨款核算口径变更(2016年1至4月份财政拨付至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帐户,并由其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331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6070.29元,占99.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57126.21元,占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0133196.5元,其中:基本支出7718840.5元,占76.17%;项目支出2414356元,占23.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76070.29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5102.52元,增长33.8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职工社保基数上调;绿化养护经费财政拨款核算口径变更(2016年1至4月份财政拨付至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帐户,并由其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6070.29元,占支出合计的 99.4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45102.52元,增长33.8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职工社保基数上调;绿化养护经费财政拨款核算口径变更(2016年1至4月份财政拨付至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帐户,并由其核算)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6070.2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50元,占0.31%;外交(类)支出 0.00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99008.5元,占12.8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341555.49元,占3.39%;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7935127.3元,占78.75%;农林水(类)支出 0.00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468729元,占4.6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7000元,支出决算为 1007607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1714.29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711377.02元,增长28.76%。 变动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工资调整职工社保基数上调。其中:人员经费7402626.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9087.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绿化管理所机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元。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业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元,增长0.0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绿化管理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决算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2016年度增加0.00元,增长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绿化管理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轻型载货汽车、高空作业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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