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640/2018-00020
  • 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8-09-03
  • 2018-09-03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为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目前在编在岗166人,退休26人,实有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54人。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单位内设设社区服务科、经济管理科、城市管理科3个科室和党政办1个办公室,14个社区,1个行政村。辖区内有文化路公安分局、金水国税局第二分局、金水区地税局第十分局、文化路工商所、文化路食药所、文化路司法所6个基层站所。

 

第二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56.1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92.16万元,下降25.06%。主要原因是上缴存量资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69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599.22万元,占98.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95.71万元,占1.6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12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40万元,占54.37%;项目支出2,792.98万元,占45.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99.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5.01万元,增长20.05%。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9.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4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5.01万元,增长20.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1.93万元,占47.18%;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43.48万元,占0.78%;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2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48万元,占20.7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50.42万元,占2.69%;节能环保(类)支出60.90万元,占1.09%;城乡社区(类)支出1,167.11万元,占20.84%;农林水(类)支出41.84万元,占0.75%;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66.97万元,占2.98%;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63.36万元,占2.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61.2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节能环保大气防治方面支出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6.2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38.72万元,增长29.47%。其中:人员经费2,00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80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2.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及节能减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34.06%,完成预算的9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0万元,占65.94%,完成预算的91.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组团0个,累计0人次,开主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73万元,下降33.16%。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4个、来访人员1,0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绩效管理工作处在探索起步阶段,尚未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如何将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开展有效结合尚未有科学的方法。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我部门没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39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21.52万元,增长17.8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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