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217
  • 金水区财政局
  • 支出,部门决算
  • 2018-09-04
  • 2018-09-04
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为我区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我区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指导镇办、社区残疾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要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6、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以及适应本区特点的助残活动;

8、做好残疾人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9、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没有下属机构,本决算为本级部门决算。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康复科、组联科、就业服务所、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15159356.64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205033.34元、增长90.58%;支出总计增加6830565.44元,增长82.01%。主要原因:2017年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加,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增多,并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人员工资调整,支付2016年因政府采购未支付部分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收入合计15159356.64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15159356.64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支出合计15159356.64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353.14元,占14.95%,项目支出12893003.50元,占85.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59356.64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205033.34元、增长90.58%;支出总计增加6830565.44元,增长82.01%。主要原因:2017年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加,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增多,并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人员工资调整,支付2016年因政府采购未支付部分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5356.64元,占支出合计的82.1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8565.44元,增长61.41%。主要原因:2017年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加,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增多,并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人员工资调整,支付2016年因政府采购未支付部分等。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5356.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26706.80元,占98.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93867.84元,占0.75%;住房保障(类)支出130782元,占1.0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08000元,支出决算为12455356.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贴,人员调动和工资调整,支付2016年因政府采购未支付部分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983000元,支出决算为1222670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加,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增多,并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人员工资调整,支付2016年因政府采购未支付部分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8000元,支出决算为9386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元,支出决算为130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353.14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15807.64元,增长37.31%。其中:人员经费2159285.2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7067.8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3712元,完成预算的74.24%,主要原因:2017年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12元,占100.00%,完成预算的74.24%。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3712元。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017年度公务接待共计5批、接待人员48人次。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463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缩减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

2017年度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2704000元,主要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02.5元,较2016年度增加56896元,增加1535.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了交通补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228元,其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395228元,“阳光家园”托养项目390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郑州市金水区残疾人联合会无车辆及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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