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4321824/2018-00006
  • 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
  • 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 2018-09-04
  • 2018-09-04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

(四)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辖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辖区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繁荣发展。

(六)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增强街道办事处经济实力;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稳定等工作;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老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本辖区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财政、武装、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

(八)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单位、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内设4个编制机构,分别是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服务站、殡葬管理站和社区服务中心;下设党政办公室、社区建设科、计生办公室、经济发展中心、安监办、城管科、财政所、农财中心、人大政协办公室、长效办、综治信访办、督查室、司法所、劳保所、新城办、房管科、攻坚办以及10个社区,10个社区分别是亨利社区、北苑社区、新同乐社区、丰乐社区、晖达社区、郑纺机社区、福园社区、阳光社区、西彩社区、汉飞社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51812681.47元,总支出为53470080.43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109538.97元,增长27.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奖补资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和社会保险费、清洁取暖“双替代”补助、“四上”单位奖补等;支出增加11395887.71元,增长27.08%。主要原因是精神障碍病人看护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清洁取暖“双替代”补助工作等支出增加、增加退伍军人安置支出等。其他收入265000元,比预算增加100%,原因是2017年增加红专路拓宽改造工程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1812681.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47246.47元,占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65435.00元,占0.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3470080.43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7136.11元,占75.06%;项目支出13332944.32元,占24.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547246.47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54471.68元,增长25.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47246.47元,占支出合计的96.4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54471.68元,增长25.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精神障碍病人看护补助、退伍军人安置、清洁取暖“双替代”补助工作支出等支出;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大气污染防治、无主管楼院整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47246.4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66956.54元,占49.41%;公共安全(类)支出348942.00元,占0.6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308.60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6482.59元,占17.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8394.74元,占2.25%;节能环保支出3903193.31元,占7.57%;城乡社区支出9685001.69元,占18.79%;农林水支出70845.00元,占0.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8518.00元,占1.06%;住房保障支出1465604.00元,占2.84%。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830000元,支出决算为5154724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路背街改造工程未全部启动、便民服务建设工程还未全部完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1296000元,支出决算为2546695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精神障碍病人看护补助,党建工作支出加大。

2.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为7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由司法局承担。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03308.6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79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96482.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和社会保险费。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839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站支出减少,合理安排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9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0319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无主管楼院整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增加清洁取暖“双替代”补助工作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26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8500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事处支路背街改造工程未全部启动、便民服务建设工程还未全部完工。

8.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85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四上”单位奖补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56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83764.50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9742850.32元,增长33.78%,其中:人员经费32170757.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13007.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9785.64元,完成预算的48.3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851.64元,完成预算的81.06%,占4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934.00元,完成预算的36.93%,占56.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851.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4851.64元。主要用于保留车辆。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2121.23元,增长51.77%,主要原因是保留车辆车况降低,损耗严重,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934.00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4934.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5565.99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南阳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共接待310批次、2832人次。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3007.36元,较2016年度增加1642506.62元,增长34.43%。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整治费用增加,公务灶餐厅改造,便民大厅改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2671.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2671.7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