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18-00023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决算
  • 2018-09-04
  • 2018-09-04
金水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水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水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办公室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向市委的报告、区委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印发工作;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二是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反馈信息,为区委决策提供服务。三是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领导有关批示的传达、催办和情况反馈工作。四是做好区委各种会务、公务接待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五是负责区委与各级机关的工作协调与联系;协助区委领导协调处理有关工作。六是组织撰写区委重大活动的历史大事记。七是负责全区党政密码通信及密电密件、上级党委文件等重要资料的收发传递和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区委的保密工作,依法行使保密行政管理职能。九是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接待转办群众的来信访;部分后勤保障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金水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共金水区委办公室本级,属行政单位。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 机关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职工54人,离退休人员11人。根据工作需要,财务岗位设立出纳一名、会计一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67955.58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02253.76元,增长24.1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化,经费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26697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5726.46元,占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244元,占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67955.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1489.47元,占86.74%;项目支出1626466.11元,占 13.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55726.46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1009.76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化,经费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5726.46元,占支出合计的 99.9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1009.76元,增长24.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化,人员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5726.4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9991780.51元,占81.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179421.01元,占9.6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445300.94元,占3.63%;住房保障(类)支出 639224元,占5.22%。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8000元,支出决算为12255726.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款)。年初预算为9992000元,支出决算为9991780.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639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9421.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

4.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类)支出(款)。年初预算为446000元,支出决算为44530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9260.35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434778.54元,增长29.71%。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增减变化,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0020412.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608847.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9000元,支出决算为 247098.35元,完成预算的99.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差别不大,基本完成计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074元,占18.65%,完成预算的98.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1300.05元,占 41.00%,完成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99724.3元,占40.36%,完成预算的99.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074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支出支出46074元,主要用于赴美国、加拿大进行项目洽谈活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4474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300.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1300.05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加油、保险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0271.31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支出。

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9724.3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724.3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1259.8元,增长27.09%,主要原因是实际情况支出。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个、来访人员2,0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847.9元,较2016年度 增加105830.1元,增长21.0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离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金水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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