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86/2018-00223
  • 金水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2018-09-04
  • 2018-09-04
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字解释

第一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卫规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收费服务中心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各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四)按照干管分离的原则,区收费服务中心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负责全区垃圾倾倒证的办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收费资金管理,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负责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票据管理办法。

(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核算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七)负责收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收费服务中心人员岗位培训。

(八)全力以赴做好金水区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一)、工作岗位设置

主要设置办公室和业务科两个机关科室。

(二)、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收费中心办公室全面工作;

1.人事劳资管理服务工作;

 2.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3.信息联络工作;

4.文件的领取和送达;

 5.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业务科

主要负责业务科全面工作。

1.加强与各办事处收费站和区城市管理局的信息沟通、业务协调。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收费资金管理,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制定的票据管理办法,进行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3.认真进行垃圾倾倒证的办理和审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核算工作。

4.协助局综合科、预算科等科室做好报表数据上报工作;

5.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39783.40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1666.82元,增长43.18%。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13511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6456.40元,占99.21%;其他收入48657.00元,占0.79%。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089636.40元,其中:基本支出6089636.40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86456.40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4701.82元,增长42.82%。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456.40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4701.82元,增长42.82%。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456.4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21.47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030.97元,占11.7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9577.12元,占0.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716.68元,占4.30%;城乡社区支出4699475.28元,占77.21%;住房保障支出388012.00元,占6.38%。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0000元,支出决算为608645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物-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元,支出决算为20221.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71703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5000元,支出决算为261716.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453000元,支出决算为469947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68000元,支出决算为388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正常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6456.40元。其中:人员经费5901114.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5342.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全年安排郑州市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元,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元。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一致。

郑州市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单位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单位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没有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专用支出科目,本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郑州市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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