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批准,现对金水区部分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