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同意,现将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表)。特此公告。
附表:1.金水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
2025年11月26日